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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了两天班老婆再也没回来 泗门一男子被骗走彩礼4万元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

※发布时间:2014-11-10 16:47:27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小王到了而立之年,几经周折终于娶到了广西老婆。没想到,两口子搭伙过日子没几天,广西老婆了。她去哪儿了?

  见面第二天就领证

  小王是泗门人,今年32岁。前几年被家里人催婚时,他还比较淡定,可到了30岁,他也开始着急了。亲戚朋友没少帮他介绍对象,他却没有遇上有缘人。

  本地人中找不到,要么考虑一下外地的。家里人索性把目光放到了外省,从广西托人介绍了一个31岁的女子蓝某。看照片,蓝某长得还不错,算算年纪和自己差不多,小王挺满意。在媒人的游说下,双方同意见面。

  之后,蓝某和姑姑跟着媒人千里迢迢来到余姚,和小王一家见面了。见面后,彼此都很满意,当即决定第二天就去登记领证。

  领证前,小王父母拿出了事先谈妥的4万元聘礼。除了这笔钱,算上见面礼、介绍费、费等,男方又拿出了约8000元钱。就这样,蓝某嫁到了余姚,姑姑和媒人则揣着钱坐上了回乡的火车。

  上班期间妻子

  新婚过后,夫家对蓝某很满意。她不仅长得漂亮,而且很节约,从不乱花钱。美中不足的是,蓝某有点神秘。

  为了生个健康的宝宝,小王想和蓝某一起婚检,蓝某却表现得不高兴,找种种理由推托,小王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,他的姐姐却隐隐感觉到不对,同样是女人,弟媳的表现有些奇怪。

  日子过着过着,蓝某老家也传来了好消息,她的哥哥也要结婚了,由此,她向小王讨要户口本和结婚证,说哥哥结婚得用到这两样东西。对这个说法,小王将信将疑。

  之后,蓝某的贤惠愈发体现出来了。她不想当家庭主妇,也想出去工作,如此贴心补贴家用的媳妇,让公婆很满意。很快,公婆帮儿媳找了份工作,蓝某顺利上班了。可上班第三天中午,蓝某了。

  这把小王急坏了,连忙联系蓝某的姑姑和媒人,二人连说“没消息”。媒人甚至:“是不是你们王家把人卖了?如果你们报警,我也会报警的。”

  老婆有个九岁的孩子

  蓝某,三个月后,小王家里人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假设了一遍后,最终选择报警。为了找到她,小王姐姐想到了一个办法,她曾看见弟媳在电脑上聊天,下意识地记住了她的昵称,她就注册了一个账号,加蓝某为好友。

  刚开始聊天时,蓝某表现得很谨慎,得知小王姐姐自称广西人后,两个女人一下子有了共同语言,蓝某甚至把电话号码告诉了小王姐姐。

  一段时间后,蓝某透露了一个秘密,她是骗婚逃跑的。原来,蓝某不是她的本名,是她妹妹的名字。她的实际年龄33岁,离过婚,有个9岁的孩子。

  小王和家人无比,之前所有的猜测尘埃落定,老婆竟然是来骗彩礼的。

  蓝某犯诈骗罪被

  经过余姚、广西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,去年过年之际,躲在广西老家的蓝某归案。她交代,姑姑和媒人都是朋友假扮的。

  一次偶然的机会,“姑姑”兰某提议把她嫁到省外,赚点彩礼钱。如果她对男方满意,可以一直生活下去,如果不满意,直接回广西,反正千里迢迢,被害人也不会追来。两人还说好,事成之后,彩礼对半分。她觉得这样赚钱容易,欣然同意。

  日前,“姑姑”兰某因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前天,蓝某因诈骗罪,被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本报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卢文静

  (来源:余姚日报 编辑:杨鲸霖)

  本文来源:余姚新闻网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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