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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姚法院委托快报老赖!

※发布时间:2018/5/19 21:32:19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昨日,余姚市法院尝试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,委托快报刊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,并违反高消费令等六种情形的30名老赖信息。

  同时,法院还会把这份老赖名单通报部门、金融机构等,使老赖信用,在采购、招标投标、融资信贷等方面受限。

  法院执行局罗书君说,老赖,最大限度地挤压他们的生活空间,同时也发挥了社会的监督作用。

  余姚人周某,与宁波一家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。2009年8月,法院作出判决,要求周某支付宁波某公司1900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周某一直未履行。

  执行调查,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,周某陆续支出400余万元,入住星级宾馆、酒店100余天,乘飞机往返深圳、广州、郑州60余次,属典型的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”的情形。

  法院曾受理一起合同纠纷案,判处被告江苏某电器公司支付原告余姚某空调公司加工款300多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告未主动履行,原告申请强制执行。去年7月,在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撕毁法院封条、执行员,导致执行一度陷入困境。

  罗说,这几天他和同事接到不少电话,都是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打来的,法院把欠他钱的人也曝。

  举报电话;联系人:市法院执行局罗;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,可向市法院书面申请更正。

  本文来源于ipfs